只想画画。
某次林苗半夜回家,看到散落一地的涂鸦,黑白和彩色,风景和人像。
林炽孤零零坐在窗台前,抱着本子和笔。
林苗拾起涂鸦,捏成团扔进垃圾篓,揶揄林炽搞什么艺术呀,不如跟她学化妆,将来傍个土大款。
林炽瞥她一眼,不理她,继续画。
讨厌她的不负责任、装腔作势,更讨厌她一身的负能量还试图影响别人。
那冷漠的眼神深深刺痛了林苗,下意识想起那个狠心的男人。
火气腾地上来,径直过去甩她一巴掌!
嘴里骂骂咧咧:“小兔子!连老娘都不放在眼里?活该饿死你!”
从此林苗就跟她杠上了,坚决反对她画画。
“你算个什么东西?这是富人的消遣,跟你没关系!”
画一张就撕一张。踢翻她的调色盘,一脚踩个稀巴烂;将她藏在枕头底下的颜料全部扔到楼下,她摸黑找了一晚上……
林炽以为自己已经适应林苗的间歇性发疯,但当家里再也没有一支画笔时,还是气得浑身颤抖。
人的一生有多少年?保守估计六十年。
这是条多么黑暗崎岖的道路。她好不容易找到一根火把,让前方的路不至于很惨淡,林苗却想方设法将其毁灭。
林炽攒了一肚子气,偶尔也想报复回来。
某个周末,林苗再次回到家,发现自己的化妆品被林炽糟蹋殆尽,垃圾桶里净是粉底瓶和指甲油瓶的碎渣子。
“啊——!!”
林苗歇斯底里地冲进房间,与林炽扭打成一团。
林炽十五了,不再被动挨打。林苗扬手扇她,被她反咬一口,溜进厕所里锁住门。
林苗气得使劲捶门,边捶边骂,最后没力气了,瘫倒在地,呜呜痛哭起来。
林炽无力地靠在门边,大口呼吸着。那种感觉像溺水。听着门外林苗撕心裂肺的哭声,默默阖上眼。
她们像各自人生的难民。
……
十二月,冬季。
西风落叶,满城萧瑟。
林炽无所事事。
林苗给她办了退学,说读书无用,赚不到钱,不如年后直接去会所上班,趁年轻捞一笔。
林炽独自在外面转悠,宛如游魂。
寒风打在脸上,她往上提了提衣领。
街边新店开业,灯火辉煌,自动门开开合合,一股暖意扑面而来。
林炽正好路过,眼也不眨地一头扎进去,发现是个高端零售店,有书籍、乐器、唱片、电子产品……文艺气息颇浓。
下意识地走到手机柜台,原木架上整齐摆放着一排排最新款的手机,精美又昂贵。
林炽看得入迷,伸手触摸。
林苗从来不愿花钱给她买这么贵的玩意儿,她只有千块出头的二手机,像素不高,拍夜景散光严重。听说这款万元机的拍照功能最好,能达到单反摄影级别。
双脚像被钉死,无论如何也挪不开步。
去他的林苗,去他的未来!她只想要这个手机,现在,立刻,马上。
回过神来时,手机已在怀中。
——我没钱买,这是偷。
林炽懊恼地把它放回货架,转念一想,又伸出手。
——反正我这辈子没啥出息。
像一只溺水的小兔子,扑腾两下,看了看下面伺机而动的水怪,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游到岸边,继而放弃挣扎,心甘情愿地被水怪拖入深渊。
将手机装兜里,撒腿就跑。
门口响起刺耳的警报铃,“哔——!”没跑多远就被身强力壮的保安轻松制服,押着她回到店里,逼问她家长电话。
腹部被踢了一脚,林炽狼狈地跪倒在地。
金红的夕阳余晖流淌在地板上,映着她淡漠的脸庞。
一双做工考究的皮鞋映入眼帘,扰乱了那抹金红。
“童总,就是这死丫头,小小年纪不学好!我联系上孩子妈了,等她过来领人!”保安恪尽职守。
“嗯,不急。”声音像清晨佛堂的钟鼓,低沉而平和。“你多大?抬头。”
水已经淹没身体,还差一点,小兔子就会彻底失去呼吸,沉入深渊。
小兔子一动不动地迎接命运的到来。
刹那之间,阳光幻化成一个人,伸手将她拽了上来。
那是她和父亲的初见。
多年以后的傍晚,林炽望着相似的金红色夕阳,在心中翻来覆去地咀嚼这个画面,眨了眨眼,有种想落泪的感觉。